打击教育有机结合 增殖放流恢复生态
“我以前真是不晓得,现在我知道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,以后肯定不会再非法捕鱼了。”增殖放流现场,在家务农很少与人接触的杨某这样说道。
近日,西充县公安局联合西充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宏桥河大石桥河段参加增殖放流活动。
今年6月期间,杨某因在西充县宏桥河大石桥河段内下网捕鱼,被县局立案调查,并于7月末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在案件侦办期间,民警对杨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“十年禁渔”政策的重要意义。
杨某表示因为一直独身在家,平时和人接触较少,所以对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太清楚,如今通过民警的普法宣传,能充分认识到网鱼行为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。后悔不已的杨某愿意主动承担起生态修复的责任,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。
9月14日上午,在多部门的监督见证下,杨某将购买的5000余尾鲫鱼、草鱼鱼苗投放到宏桥河大石桥河段内,通过增殖放流的形式修复生态环境。
下一步,西充公安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的宣传和打击力度,运用司法力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,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,为西充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公安力量。
编辑:赖政宇